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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

日期:2020年01月26日    作者:宋宁宁   来源:党政办

为全面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安排。

一、领导机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

领导小组

组 长:杨新生 史冬博

副组长:张体卫、宋志伟、田忠新、张美珍

成员:三办一委、系部负责人、辅导员

领导组组长主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了解学校疫情情况,接受学校及主管部门关于疫情的各类文件,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协调工作,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通报疫情进展。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及时了解校院校疫情情况,接受学院领导小组关于疫情的各类文件和工作安排,做好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疫情进展。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寒假期间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健康教育工作,“三办一委”及系、部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校园网等渠道转发由官方媒体发布的“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等科普文章发送给师生及家长;引导师生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引导教工家属区妥善处置并严格管理饲养的宠物狗、猫等动物;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做好假期师生健康监测工作

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学院师生假期动向进行排查,对假期到过湖北的师生返校时,要加强健康监测。如发现学院师生员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要及时上报学校,及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寒假期间,要求学院全体师生每日进行体温监察工作,教职工每日向所在系、部报告体温情况,党政办负责汇总;本科生和研究生每日向辅导员报告体温情况,学工办负责汇总。

(三)做好开学入学防控工作

开学后,要做好师生员工春季返校后的每日日常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师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学工办科学地安排班会主题、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公布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相关知识。严禁学生带宠物狗、猫上学。教育引导学生不得隐瞒病情、带病上课。

学工办负责学生晨检和因病缺课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了解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有发烧、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由校附属医院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加强对实习学生的防控管理工作。

引导在校外实习学生服从实习单位和住地社区管理,及时就实习、休假、流动、身体状况等以微信形式报送学工办。实习指导老师要密切保持与实习单位、实习生、实习生家长的沟通,不准擅自返校。

(五)及时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

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对确诊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以及接触人员等,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无误地做好人数统计;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症状筛查,医学观察,尽早发现疑似患者;加强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要立即就诊并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

(六)加强确诊病例学生的休学、复学,和确诊病例教职工管理

对确诊病例,要严格执行休学、复学,以及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并密切跟踪其治疗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证明和校附属医院签署的同意休学的意见,为确诊病例办理休学手续。根据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复学诊断证明和校附属医院签署的同意复学的意见,为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

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0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