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管理学院的学生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学生工作的各项请示报告、来文收发、通知等。
3.及时了解方针政策,传达党组织和上级部门的精神,工作方法和要求,制定学院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计划,并根据学院特色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4.按时召开各级学生工作会议,关心并解决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收集学生的思想动态,向主要领导汇报,为上级领导的管理决策提供必要信息。
6.对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评优、勤工助学,贫困生认定、困难补助等事项进行专项管理。
7.按校院的规章制度管理学生。
8.领导组织学生党员发挥先锋队作用,组织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
9.负责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培训工作。
10.负责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进行国家分配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派遣工作。
11.协助武装部做好新生的军训工作。
12.完成校院领导和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