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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团员推优制度
 
群团工作  加入时间:2012-10-08 17:29:44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是共青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推荐对象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自愿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二、推荐条件

1 .日常操行表现和思想表现符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2 .能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突出事迹。

3、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4、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5、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6、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

7、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8、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学选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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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三、推荐办法

1 .要坚持培养、教育、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2 .基层团组织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3.对列为推荐对象的团员,各基层团组织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档案,要对各种表现进行写实, 并填报上交各支部团员推优个人情况信息表和支部团员推优统计表.

4.要定期(每月)召开专门的会议研究推荐对象的表现情况,排列推荐次序,明确重点目标。

5.凡经研究和考察认为符合党员标准的推荐对象,各基层组织负责同志应将详细情况向其所属党支部汇报并正式推荐该同志加入党组织。

四、推荐程序

1、由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在团支部组织生活上进行推优,由团委进行指导和监督,得票数原则上必须超过参加推优大会团员总数的1/2为有效,每次推选支部团员总数的20%的优秀团员,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

2、团支部推荐候选团员时不得有个人感情,必须公正对待,每参选团员必须在团支部召开的团支部推优大会上做入党思想汇报。

3、经推荐产生的优秀团员,由各支部团支书进行审核并报院团委备案审批。

4、经推荐产生的优秀团员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由院团委统一填写《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发展对象表》,并交给相关党支部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

五、推荐纪律

1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2 .严格考核,认真把关;

3 .坚持原则,掌握标准;

4 .对党负责,不徇私情。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院团委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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