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15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重返国家队,再铸新辉煌,建设服务山西转型跨越发展领军高校”的奋斗目标,紧密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学科研、团学工作、运动竞赛和安全稳定工作等各方面都取得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经12月2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1月上旬召开学院总结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奖项:
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练员、科研先进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先进集体
二、评选表彰比列及人数、分配:
优秀教师:按教师人数的15%评选,教师总人数79人,表彰12人。分配:公体部8人,体育系4人。
先进工作者:按管理工勤人数的15%评选,管理工勤总人数10人,表彰2人。
优秀教练员:获全国前8名团队,表彰人数不限;获省级比赛第一名团队,按教练人数的20%表彰。
科研先进工作者:分为论文(核心期刊)、教材、著作、科研立项、获奖等类别,凡在2015年发表、出版、立项、获奖者均可参评,人数不限。重复获奖者只奖励一次。
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按班主任人数的15%评选,目前共有班主任10人,表彰2人。
先进集体:以教研室、办公室为单位申报,提交申报事迹材料,表彰数量试事迹材料确定。
三、评选推优工作组织程序: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特提出下列评选推优程序:
1、优秀教师由各系、部组织全体教师公开、公正评选推荐,推荐名单上报学院。
2、参评科研先进工作者的教师请将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和著作、获奖的证书原件提交教科办审定。科研立项以校科技处登记结果为准。
3、优秀教练员由各团队按要求评选推荐产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
4、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优由学工办组织进行,推荐名单上报学院。
学院各部门评选推优结果请于2016月1月5日上报党政办,最终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结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