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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接收201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5-09-26 15:52:01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一、    专业领域简介:
体育学科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4个二级学科)与体育专业硕士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体育教学和运动训练2个方向)。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15  体育学院                10
     040300 体育学          7
     045201 体育教学        1
     045202  运动训练        2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426),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CET≥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1、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月25日开始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复试通知。
3、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4.同时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5.复试合格后,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6. 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8. 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并在研招网公示。
五、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第一次复试时间为10月10日,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后续复试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而定,我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最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张和平
电话:0351-3176728     13934578480
E-Mail: zhangwushu@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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