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就医
二、住院就医
1.参保大学生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太原理工大学医院住院需持大学生基本医疗手册到相关科室就医,本院大夫开具住院证后办理住院手续。
2.参保大学生需转诊医疗机构住院,首先持大学生基本医疗手册到太原理工大学医院医务科,经医务科主任签字备案后到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即可。(60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太原理工大学《关于2011年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
3、急诊住院: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0天之内委托同学或辅导员到太原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手续,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急诊证明、出院证、诊断建议书、住院费用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须盖章)、住院费用汇总明细(须盖章)。
4、寒暑假、在外地实习期间住院:需提供出院证、诊断建议书、住院费用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须盖章)、住院费用汇总明细(须盖章)、学院出具假期住院证明(盖学院公章)。实习的同学还必须出具实习单位证明。
5、除寒暑假外,未经校医院医保办同意在外地住院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毕业生的医疗手册于离校当年12月31日18时作废。毕业当年7-12月的住院费用参照上述第4条执行。
提示:
1、大学生医疗手册不允许别人代用。
2、在太原理工大学医院就医时,只需出示大学生医疗手册,门诊、住院均享受5%优惠。
3、2010年发布的《太原理工大学参保大学生就医流程》同时废止。
太原理工大学医院医保办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