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太原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其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经体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面试审议,拟推荐:2017级体育教育1703班孟子骜 参评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议结果于10月7日至10月13日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体育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3176733。
特此公示。
体育学院
202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