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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体育学院2012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通知公告  加入时间:2012-11-08 08:53:04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学院各班、队:
    
在一年中,学院各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培养人才这一中心任务,以构建“和谐学院”为己任,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在学生工作、学风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励志成才的积极性,推动我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在近期将对2012年在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标准参照《学生手册》的具体内容执行

  二、表彰类别和名额

  本次表彰类型分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早操先进个人、先进文艺工作者、先进体育工作者、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表彰名额为:先进班集体         2

            三好学生          12

            优秀学生干部       6

            其他每类        2—4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
、 评选工作从
118开始
     2
、 各班级于
118开始安排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确定本单位推荐的表彰名单,其中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早操先进个人由各班级汇总上报;先进文艺工作者、先进体育工作者、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学生会和团委汇总上报,1112下班前报学工办、院团委。
     3
11月1311月19,学工办、团委初审后报学院党委、行政审批。
     4
11月底12月初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
、此项工作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学工办、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有关评选推荐等工作。
     2
、各班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3
、“先进个人”候选人需报200字左右简介,“先进集体”候选单位需报2000字左右材料。(申报校级表彰已交过材料的不用再交)
     4
、评选工作要严肃认真,切实保证质量,严格按评选条件把关,宁缺勿滥。
     
望各班接到通知后,认真遵照执行,各负其责,积极组织,做好这项工作,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O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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